但凡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立项目必需停止水资源论证,没经过论证的将不予批准立项。《山东省建立项目水资源论证明施细则》规则:建立项目日取地表水500立方米以上、公开水300立方米以上的,必需拜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写《水资源论证书》;建立项目日取地表水500立方米以下100立方米以上、公开水300立方米以下50立方米以上的,可不编写《论证报告书》,但应当拜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填写《水资源论证表》,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。 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方案水保验收